第171章 扶灵小队
京城到云中的官道上,一支军队正在急匆匆赶路,领军的是京营参将马白君,奉皇命率领八千援军驰援云中,与他同行的,还有翰林院编修董裕昌。
董裕昌此行还有另一个目的,倘若陈秉战死,便要将他的灵柩护送回京。
说起来,他们俩就是来“收尸”的,奉皇命从京城来的收尸扶灵小队,目标就是找到和保护云中总督的遗体,并携带其遗孀回京。
那可是六万骑兵攻城,众所周知,草原骑兵攻城,就像是一场暴风雨,来得快,去得也快,他们的目的正是劫掠,采取“闪电战”,几日内连连攻下几座城池,才是草原骑兵的作风。
如此“暴风雨”,没人能顶得住。
但也正是因为如此,只要骑兵攻破边境大门,一路奔向京师中原后,他们的战斗力会急剧减弱,战线拉得太长,陷入泥淖当中。
除非是为了与京师谈判,否则劫掠过后,会迅速撤离回到草原,因为骑兵们也知道,自己能攻的下城池,却守不住城。
苍狼汗国的要求,不外乎是增加朝贡人数,这场仗双方对战的结果,就决定了谈判的结果。
只是不论结果如何,云中作为九边重镇之一,巴蒙克集结六万草原骑兵南下的第一战,陈秉作为云中总督,必然凶多吉少。
也就意味着,他必死。
城破了,他得殉城,否则无论是弃城潜逃了,还是被草原联军俘虏了,名声上都不好听,在他的清流名声上留下致命污点。
皇帝下命令驰援时,哭得肝肠寸断,让他们一定要将“陈秉”带回京,更要将他的“遗孀”保护好。
战事已经打响,从京城而去的援军,少说也要个十几二十天,因为他们这一支京师援军,比不得其他边镇援军,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——收尸。
这一点,马白君和董裕昌都心知肚明。
两人并辔而行,一路闲聊。
“董大人,你说那陈总督,能撑得到咱们到吗?”马白君开口问道,脑子里不自觉想起当年在京师所见到的那位惊才绝艳的身影。
当年陈秉与京营邓都督的骑射比试,马白君亦在现场。
董裕昌叹了一口气:“那可难说,巴蒙克是草原新一代枭雄,年轻的苍狼汗国大汗,这一战是为了打响其名声,以此震慑草原诸部,更是野心勃勃集结了六万骑兵,陈大人想必凶多吉少……”
“陈总督虽有才干,曾在东南平倭时取得不朽成绩,可到底是个文官……唉,本官出发前,已经托人备好了一副上好的楠木棺椁,就押在粮草车队后面。”
马白君回头望了一眼那口棺材,心头压上几分沉重:“董大人有心了,末将也听说过那巴蒙克的威名,据说此人十二岁便能生擒野狼,十四岁上阵杀敌,凶猛精悍无人能敌,草原上的人叫他‘黑狼王’,说他打仗从无败绩。”
“何止如此,听说去年他袭击袒鞑部,只用了三天,便连破七座营寨,杀敌上万,此等人物,放眼整个朝廷,能与之匹敌者,屈指可数。”
“那陈总督岂不是……”
两人目光对上,同时叹息一口气。
“本官已经写好祭文,若陈总督当真殉国,本官定要在他的灵前诵读千遍,让后世知道,我朝有这样一位忠臣。”
董裕昌的话音刚落定,两人却撞见了前方一队人马,显然也是前往云中,足足有上百人,队伍前列是两名锦衣卫校尉,腰间佩刀,神色凛然,中间护送着两辆马车,马车两侧,都是精悍干练的护卫。
京营参将马白君一眼便认出了两名锦衣卫校尉的服饰,他心头一动,连忙打马追上前,“敢问,这车中是……”
为首的锦衣卫校尉勒马停住,打量了他一眼,见对方身着官袍,态度便客气了三分:“此乃总督大人的两位公子哥,曾奉大人之命,送往后方安全之处。”
此时其后的董裕昌也赶了过来,正好听见了这话,刹那间眼眶就红了,“马将军,你看见了吗?陈大人……他这是抱了必死的决心啊!这是何等悲壮!何等决绝!”
马白君也被这番话触动,叹了口气,扭过头来,神色黯淡。
董裕昌翻身下马,缓步走到了马车前,对着马车深深一揖,声音带着无尽哀伤的颤抖:“两位小公子,你们……你们要节哀,令尊陈总督,为国为民,鞠躬尽瘁,此番云中之战,他……他以身殉国,英名永垂青史,你们日后,当以父为荣,莫要堕了陈家的威名。”
马车里的韫哥儿懵逼了,他眨巴眨巴眼睛,一脸茫然看向身旁的亲哥。
他主要也是没文化,听不太懂。
陈清宴坐他身边,听了这话,十分淡定从果盘里拿起一块桂花糕,塞自家弟弟嘴里。
清宴小朋友,小小年纪,便已饱读诗书,极有威仪,手持一卷书,端庄坐在车厢里,他的下巴微微抬起,与父肖似的眼睛里透着藐视一切的孤高:
——嗤,世界果然是个草台班子。
“这位大人,您在说什么呀?”旁边的锦衣卫校尉愣住了。
“本官知道,这个消息对两个孩子来说太残忍,但长痛不如短痛,与其让他们怀着希望等待一个永远回不来的人,不如……”
“等等!”校尉连忙打断了他:“谁说总督大人殉国了?!”
董裕昌怔了怔:“啊?”
“你们俩哪来的?这下前线仗都打完了,咱们赢了,总督大人好好的,就连苍狼国大汗巴蒙克都被活捉了。”校尉一脸的莫名其妙,“这不,仗都打完了,两位公子哥也不用送了,末将正要带他们回去呢。”
董裕昌的表情僵硬在脸上。
韫哥儿忍不住掀开车帘冒出头,嗓音清脆:“我大饼爹好好的呢,他还写信叮嘱我要背书,还说蒙学堂恢复开课了……这个好为人师的疯癫爹!”
陈清宴一把折扇敲在他头顶:“收声,谨言慎行。”
“本郎君的弟弟,应该是个大家公子哥。”
韫哥儿气鼓鼓:“哥,你好装。”
……
外面的董裕昌和马白君已经是呆若木鸡,他们是来扶灵柩回京的,人还活着,咳咳咳咳——
马白君干咳了好几声,小声问:“董大人,你那口棺材……”
董裕昌老脸一红:“……本官这就让人把它给拆了。”
两队人马就此合成一队,共同驶向云中城,董裕昌坐在马上,神情迷茫、恍惚、宛如做梦,他想到了他准备的棺材,还有他言辞恳切绞尽脑汁写下的《祭文》,还有他出京时,诸位翰林院同僚的殷切话语……
“陈大人真乃神人也!”作为京营武将,马白君倒是看得开,这位翰林文官,总是能创造奇迹,化不可能为可能。
他们京营,虽说也是军队,装备精良,其实京营部众大多出自名门贵族,更是不少权贵弟子的镀金之处,光有好看的花架子,不比苦寒的边军。
能击退六万骑兵,那可真是了不得。
更别提还活捉了苍狼汗国大汗巴蒙克,简直是天方夜谭。
马白君连连追问细节,可惜同行的其他人知道的也不多,只能到了云中,才能揭晓真相。
一行人马进了云中城,来到了总督府门前,早已有侍卫进去通报,不多久,中门大开,一队兵马两列排开,几个侍从抬着一把轮椅缓缓走了出来。
轮椅上坐着一个人。
那人穿着月白色宽袖长衫,外罩一件素色鹤氅,面容清俊,肤色苍白胜雪,眉宇间带着几分病态的倦意,在瞥见马车上下来的两位小公子后,那抹倦意更深了几分。
他靠坐在轮椅上,身子端正却稍显单薄,一只手搭在扶手上,指尖修长白皙,莹莹如玉。
整个人仿佛琉璃做的,轻轻一碰就碎。
他身后站着个大红斗篷的容色艳丽小哥儿,身形高挑纤秀,眉间一颗火红的朱砂痣,在这样的冰雪天里,正是那凌霜傲雪的红梅。
“爹亲?!”韫哥儿跑过来,真情实感的嚎啕大哭道:“爹,你不会瘸了吧?我还要爹以后早起陪我练剑,教我背书呢呜哇啊啊啊啊……”
小家伙趴在他怀里,哭得好不凄惨,成了个泪人,不多久,哽咽到直打嗝。
陈秉面无表情抱着自家亲生的小崽,瞧瞧这豆大的泪珠子,满满的哀伤,他这个作为老父亲的,是该欣慰呢?还是该欣慰呢?
但是这不分青红皂白就说他瘸了,这小崽子到底在心里幻想过多少回?
背后的其他人更是表情各异。
瘸了?
董裕昌站在那,一股酸涩直冲鼻腔,他连忙跪地道:“陈总督……大人为国征战,不惜以身殉社稷……实乃国之柱石,千古忠良,此等壮举,当载入史册,令后人敬仰!”
身后跟着的京营将士们,齐刷刷低下头去,不少人默默取下了头盔,面含悲戚之色。
寒风呼啸而过,静寂无声,四周弥漫着一股肃穆而沉重的哀伤。
轮椅上的陈秉:“……”
他回头看了眼自家老婆,姜漓面不改色,双手压了压他的肩。
陈秉冷漠道:“本官没有瘸。”
哽咽的哭声顿了下,红肿眼睛的小哥儿仰起头。
陈秉揉了揉眉心,该死的无仔假期结束太快,正所谓神兽出笼,宁静是奢望,头疼是日常。
“本官只是旧病复发,有些头晕,内子才让我坐上轮椅。”
哭声停了,一串串泪痕凝结在脸上。
“腿还是好好的,一根骨头都没有断。”
周遭一片死寂,董裕昌还跪在那里,整个人仿佛被冰雪冻住了,像一尊雪雕。
“那饼爹你……”
“嗯,”陈秉点点头,“等秉爹病养好了,还能早上起来督促你练剑背书。”
韫哥儿:“哞呜!”哭得好大声。
抱住这个傻崽子,陈秉看向马白君董裕昌等人,这几日,各地到云中的援军有不少,都是蹭了顿饭又回去了,京师这批是最晚到的,也来的正好。
“本官听闻,董大人此行,还给本官带了副棺椁?”
董裕昌的脸一下子涨红成了猪肝色:“这个,这个……”
“不必解释,本官领情了,不过如今那棺椁,怕是要另做他用了。”
董裕昌怔了下,“什么用处?”
“那位草原大汗,日日向往京中繁华,董大人既然带了棺椁来,不如改装成一辆囚车,正好送他回京。”
董裕昌:“……”
他连忙躬身道:“陈总督放心,下官一定把那口棺材改的漂漂亮亮,让那位大汗坐得舒舒服服的,一路风光进京!”
第172章 烟花
“大人,此战共计斩首六千五百级,俘虏两万一千余人,缴获战马一万一千匹,其中完好可用约八千匹,另有牛羊牲畜万余头,盔甲兵器不计其数,此外金银器物、皮毛药材等,足足装了五十大车!”
沈万良满脸红光,兴奋的念着统计册,跟着自家大人就是好,想他纵横海上十余载,还从未获得过如此大的胜利。
这跟抄家的感觉又是不一样的,尽管没有白花花的银子,可两万俘虏难道不值钱?一万战马不值钱?市面上一匹好马要卖到二十到四十两银子,苍狼汗国精锐的马,可是精品中的精品。
再来,盔甲兵器不可在市面上流通,没有市价,但若是按照原材料价格来算,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数字,按照边境走私的黑市价格来算,更是天文数字。
这些盔甲兵器,恰巧可以补充军中所需。
“大人,这回咱们可发财了,不说别的,光是这些皮毛,就够咱全城百姓一人做一件袄子。”
“向来都是草原南下劫掠,这一回算不算咱们把草原部落给打劫啦?”
陈秉淡淡看着名册上的数目,眼眸含笑瞥他一眼,“那你粗略估算,这一回收获,值你几个沈万良?”
沈万良:“……”
“我的大人啊,这事咱们能翻篇吗?过去的事情就别提了。”
不要每次抄一次就提一次,他的小心脏当真承受不起。
陈秉坐在轮椅上,只是笑笑不说话。
——这煞笔还说要给他守墓呢。
“战马留下五千匹补充军中所需,其余送去太仆寺,牛羊分出一半犒赏将士,另一半充入府库,其他金银器物,挑选几样好的送进京城……”
简单处理好归属,还要与户部那边合账,这些都算是公家的缴获,账目上要过得去,陈秉当真不太想管这些事,但底下的人也糊弄不了他。
沈万良这家伙,倒是个管账管家的好手。
“大人,如今云中城里的富商们都回来了,还自发凑了一份贺礼,足足三万两白银,绸缎两百匹,还有一整座粮仓的粮食,说是献给大人,聊表敬意。”
陈秉颔首:“银子便收下吧,充入抚恤银库,给阵亡将士的家属每人多发十两,绸缎则送去织造坊,做成冬衣,分发给城中孤寡,粮食则在城中施粥……”
“大人高义!”沈万良躬身抱拳。
沈万良心头佩服不已,他们家大人还真视钱财为粪土,其他人看见金银阿堵之物,哪个不是眼冒金光,偏偏他们大人表情平淡,似乎还有点“烦”。
也不知道他们大人心底最在意的是什么?
“事情都处理完了,正好我也出去走走,透透风。”说着,陈秉便要从轮椅上站起来。
“大人不可!”沈万良连忙按住他,拿着鸡毛当令箭:“漓公子可是交代过了,让小的盯准了大人,绝不可离开轮椅半步。”
“大人您还是好端端坐着,莫要让小的为难,让漓公子知道了也不好吧?”
陈秉:“……”
窗外仍飘着小雪,风不大,雪落无声,天地寂静中透着股纯净的美丽,面对此情此景,他这个倒霉鬼,被老婆强行压着坐轮椅,宛如原地坐牢。
“你不说,我不说,他会知道?”
沈万良笑得甜蜜:“倘若漓公子问起来,小的自然不能对漓公子说谎啊!”
“漓公子也是为了大人着想。”
陈秉冷然道:“东一句漓公子,西一句漓公子,真让人忍不住想抽你。”
“你以为你是谁的人?”
“小的也没法子,都是漓公子交代过的。”沈万良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,他们家大人文能当状元,武能当将军,但他们家大人浑身上下最大的弱点:
——惧内。
料想他的话本子得以存在的原因,怕是误打误撞的踩中了正确的点。
那才是深深需要抱上的大腿。
“你以为他当真能管得着我?”陈秉一挑眉,那张清俊的脸孔变得没有半分温度,抱臂翘起了二郎腿,“他今日让我穿黑的,我偏要穿白的——”
“罢了,听他的吧。”陈秉手撑着下颔,突然有一种被老婆管束的甜蜜,在过去几年,他的衣食住行全由姜漓操持,在他没有察觉也没有反抗之下,姜漓已经侵入了他的所有。
两人很少有争吵,姜漓大多是纵容他的,头一回因为“黑白夫君”的缘故,起了莫名其妙的争执与斗法。
倒也是一种新鲜的体验。
这种被管束的感觉,就像是给老婆上交全部工资,被老婆查岗,就连身边的下属,都成了老婆的眼线。
他回首瞥了沈万良一眼,见缝插针的秀个恩爱:“这种被管束的甜蜜滋味,你怕是不懂。”
沈万良:“……”
心头的那支笔,有点绷不住了。
大人您怎么这样。
他昨夜还写到那日风雪夜,敌军夜袭,大人一袭黑衣,手持霜刀,杀得浑身是血……晚上还得继续写呢。
“传我的命令下去,这几日夜里,全城都不宵禁,让大家好好乐呵乐呵吧。”
*
挑了个良辰吉日,定在云中城外五里处的大校场,举办庆功宴,当日入夜后,篝火烧得热烈,绵延数里的火把如龙,照得夜如白昼。
烤全羊的油脂滋滋滋在炭火上作响,酒坛子开了一个接一个,空气里尽是肉香和酒香。
陈秉一袭雪白的狐裘,坐在主位,没离开轮椅,边上坐着各种武将文官以及被邀请来的大商户,马白君和董裕昌两人也在其中。
当着众人的面,陈秉邀请巴蒙克跳舞。
巴蒙克气得眼中熊熊怒火:“陈秉,你要杀便杀,何必羞辱我!”
“这怎么能是羞辱呢?当年武宗皇帝大宴群臣,也曾请突利可汗起舞,传为千古佳话,大汗难道不想效仿先贤,也为这云中百姓们留下一段佳话吗?”陈秉笑得温柔,没错啊,他就是在羞辱对方,这丫的闲的没事找事大冬天攻打云中,害得他加班多少天姑且不谈,毕竟也促使了他和老婆交心。
可在被抓后,这神经病成天在牢里骂他,还说要在皇帝面前告他,不当众扇他几巴掌,还以为自己当真是个软柿子。
巴蒙克脸上一阵青一阵白,他当然知道这件事,突利可汗被俘后郁郁而终,当众被逼跳舞更是被视作奇耻大辱,如今陈秉让他重蹈覆辙,分明是要踩碎他的尊严。
但他也别无选择。
只能当着众人的面,来到了校场的中央,其他的几个俘虏将领也跟在身后,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之下,跳起了部落里的传统舞蹈。
本是充满力量感的舞蹈,却引起了一众人的哄笑。
没法子,谁让这当众跳舞的人,竟是几日前,率领六万骑兵攻城的苍狼汗国大汗巴蒙克。
一舞结束。
“大汗果真好舞姿,来人,赐酒三杯。”陈秉缓缓地鼓起掌,在一众哄笑声中,他的声音显得格外平静,又格外的清晰。
巴蒙克一脸憋屈的退下来,这会儿他倒是也不敢在心底骂陈秉了,而是想忘记今日的耻辱。
他非得要去京城皇帝面前,告陈秉一个嚣张大不敬之罪。
底下的马白君饮下一杯酒,畅怀道:“陈大人,还真保有几分少年意气,据说当年他高中状元之时,也不过弱冠之龄。”
“年少不知畏,都说他文章似‘狂生’,这么多年雨雪风霜过去,少年心性不改。”
他话音才落,旁边的董裕昌却是表情古怪,他们一个京营武将,一个翰林文官,文武不同,脑子里想到的事情也不一样。
翰林官清贵,清贵是什么意思,也就是清闲着没事干,于是成天的算来算去,想得多,这也不怪董裕昌多想。
陈秉可是他们翰林院出身顶顶第一的大名人,那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,他的升官履历,甚至是他每一次升官的圣旨,不少人都倒背如流,恨不得能走一走对方的那条路。
陈秉如今是九边重镇的云中都督,兼管云中、宣府等地的军务,无论是实职权利,还有头衔,也都相当于是实打实的二品官员,而他才多少岁,十一月才过的生日,实岁二十七,虚岁二十八,哪怕给他虚个两岁,也才二十九,还不到三十的年纪!
要知道,三十岁进士及第入翰林,都算是个年轻的。
陈秉担任云中总督之前,皇帝执意要让他入阁,于是才有兵部尚书举荐他去云中戍边,为皇帝保卫北疆,眼下打了场胜仗,更是活捉了苍狼汗国大汗巴蒙克,立下了不世之功,哪怕皇帝不猜忌,以陈秉在云中的军中威望,他也必须调离云中了。
如今功绩在手,能堵的住悠悠众口,便当真要出现一个不满三十岁的年轻阁臣。
依照董裕昌现下来估计,陈秉极有可能平调成礼部尚书。
礼部尚书是很多人能接受的一个位置,礼部清贵,地位崇高,掌管祭祀礼仪,接待外交使臣,以及科举考试等事物,要说有实权,又好像没什么实权,因此,礼部尚书是很多人入阁的第一站。
担任礼部尚书,恰好也能剥离卸下陈秉身上的军权,若他再留在云中掌兵,必有无数“拥兵自重”“尾大不掉”等等弹劾。
调任礼部尚书,几乎可以说是完美解决了这个问题,兵权妥善交了,且又是升迁,礼部地位更是清贵无暇,面子里子啥都有了,皇帝放心,文武百官都安心。
唉,这可能是……董裕昌内心感到无比诡异,谁能想到立下这样军功的大臣,还能调去当礼部尚书呢。
主要是礼部尚书必须得是翰林出身,能当武将立下军功的,有几个能考进翰林呢?十年寒窗苦读科举是逗你玩的吗?
但偏偏这种事情就发生了……
二十七岁的礼部尚书,这多可怕?!!!
但现在很多人还意识不了,翰林文官董裕昌内心嗷嗷叫,简直都不知道该跟谁掰扯这件事。
现在京中得知大胜的消息吗?
董裕昌的心思在宴会上无人得知,其他人还陷在狂欢里,赵德兴连喝了好几坛子酒,心情畅快极了,本来这一趟以为是助阵,来帮表弟夫冬日照例守边,却不曾想遭遇六万大军,后又做好了赴死守城的准备,却又峰回路转的打赢了,更是捞了一笔赫赫战功。
这运气,谁能信呢?
“……我这表弟夫,真真了不得,我平生鲜少佩服文官,他必须是其中一个,将来得督促孩儿既要练武,又要学文……”
很多人来给赵德兴敬酒,包括羞涩病弱的曾婉儿,她披着素色披风,提着裙摆,在寒风中如同柳枝,惹人怜爱,“烦请兄长帮忙。”
“义妹,你有话直说。”
“我……”她低头咬了咬唇,“婉儿心仪总督大人,哪怕能在其身边为奴为婢,婉儿也心甘情愿。”
“还请兄长代为说话,转告婉儿的心意。”
赵德兴冷愣了一瞬,随即看向身边的妻子秦思妤,秦思妤脸上却没什么别的表情,不见喜怒,淡定的夹了一筷子菜,喝一口温热的酒水。
“妹妹这话,岂非是要让我做媒?”赵德兴哈哈一笑,“我这个大老爷们,哪能干得了这种事,夫人,这事情,你怎么看?”
秦思妤摇摇头,“我当不了说客,你要帮忙,你去说。”
见她神色如此平静,赵德兴感到意外,以前秦思妤对这两个义妹不喜,只要是她们相关的事情,都要冷嘲热讽几句,显得尖酸刻薄,今日却十分平静,仿佛事不关己。
赵德兴摇摇头:“我觉得此事不成。”
秦思妤:“?”
这家伙不是向来把这两丫头的事情放在心尖?
“……我不敢提,”赵德兴憨笑着,这话他说得一点都不假,这些人都没同表弟夫一同上过战场,而他是货真价实见过陈秉在战场上杀人的模样,讲真,他现在都心里犯怵呢,可不敢招惹陈秉,更不敢在他面前摆架子,惹不起,就是惹不起。
“他和我表弟恩爱多年,同守城池,约定同生共死,我又何苦去干那种讨人嫌的事情。”赵德兴对曾婉儿道:“义妹,等回去之后,哥给你挑个好人家嫁了吧。”
曾婉儿脸色惨白,脸上呈现出一丝屈辱,赵德兴见状摇了摇头,视而不见。
秦思妤见状,默不作声。
赵德兴奇怪道:“你今日怎么不说话,以往你对我两个妹妹……少不得也要说两句冷言冷语。”
“只是觉得没意思了。”秦思妤笑了笑,“不过——你那表弟可不容小觑,这段日子,让我刮目相看,他的手段,你怕是猜想不到。”
“他跟你以为的娇媚夫郎绝对不一样。”
赵德兴:“……”
“你——”赵德兴叹了一口气,“你是没见过表弟夫在战场上的模样,罢了,说给你听你也不会相信。”
秦思妤:“……”
赵德兴:“……”
夫妻俩面面相觑。
酒气熏染夜空,陈秉也喝了寥寥几杯酒,就被某位漓公子强行换成了参茶,眼前庆功宴正酣,满场将士的喧哗声一浪盖过一浪。
气氛正好,偏偏没酒,有种手中茅台被偷换成雪碧的屈辱感。
“漓公子,我这轮椅还要坐多久?”说罢,陈秉又咳嗽了几声,把咳出来的血沫藏在手帕里,他倒也不单单是装的,这具身体确实承受不住异能,而他能不调用,就不调用,怕吓着了家人。
他近日把身体里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能量,输送到姜漓和两个孩子身上,必要的时候保护他们。
于是他真的“身体亏空”了。
“你——”姜漓见他这样,替他擦擦嘴角,心里焦急得很,哪怕陈秉说自己身体没事,一个吐着血的人笑着说自己身体没事,你肯信?
尽管姜漓现在已经知道自家老攻有些特殊的能力,却也怕他和古往今来所谓的高僧国师一样,用多了这样的能力折寿。
姜漓凉凉道:“什么时候放我黑色的夫君出来,你就什么时候不用坐轮椅了。”
陈秉:“……好一个见异思迁红杏出墙的小哥儿。”
他捂着自己的心口咳嗽两声,唏嘘道:“我是被人欺骗感情了,前些日子,说好的同生共死,说好的下辈子要见到那个手持书卷对我笑的男人——原来都是骗我的。”
姜漓笑着从他背后抱住他的脖颈,小声在他耳边说话:“谁让他能一夜上我十二次,手持书卷对我笑的夫君不行呀。”
陈秉面无表情:“陈总督要被气死了,他死了,云中民众给他立碑,上书死因:‘老婆气死的’,真惨啊。”
“快别说那些死不死的,不吉利。”
陈秉放下手里的参茶,“我这么个窝窝囊囊的陈总督,老婆见异思迁,还要给他放满城的烟花。”
说罢,陈秉给暗中的侍卫递了个眼色,片刻之后,一道尖锐的呼啸划破夜空,“咻”的过去,一朵巨大的金色牡丹在夜空中轰然绽放,流光四溅,落下的金雨,如盘旋的雪花,美不胜收。
“是烟花!烟花!”
人群的欢呼声与空中扩散的片片烟花一起,汇聚成无形的长河,向四周奔涌,无数人走出房屋,仰头看向天空,从来没有见过这般瑰丽美好的景象。
陈秉坐在轮椅上,微微仰头,漫天的流光落入他那双纯然的桃花眸中,碎落下来的金雨,在他的眼里,变成了无数个剪影。
初见时骑在马背上的姜漓,早起练武的姜漓,心急火燎去看榜的姜漓,拖着他上马车去翰林院的姜漓……有好多好多,数不清了,每日低眸替他系上腰带,为他奉茶,替他布菜的姜漓,无数的剪影融合起来,变成了眼前独一无二的那一个。
成婚七年,他们之间拥有的记忆,比这满城的烟花还要多。
空中这会儿也飘起了雪花,陈秉伸出手掌,一片轻柔的鹅毛雪落在他的掌心。
曾经的杀戮,在爱人面前,变成了守护的力量。
“好漂亮啊!”姜漓目不转睛看着眼前的烟火,看得眼睛眨也不眨,他知道这些烟花,都是心爱的男人为他放的,脸上带上了几分羞涩。
姜漓静静地看了许久,烟花却还没结束。
“还要放多久?”
陈秉:“一整晚。”
姜漓呼吸一滞,他沉默了片刻,开口道:“……你个败家子!”
大人们静静地欣赏烟花,小孩子们兴奋的玩疯了,再热闹的声音,也盖不住韫哥儿这傻崽的欢呼声,更别提他背后还跟着一堆“徒子徒孙”。
“饼爹,漓爹爹,好漂亮的烟花!紫色的!紫色的!”
“不就是烟花吗?少见多怪,有什么了不起的。”陈清宴神色端庄立在那,有点受不了弟弟的少见多怪,听听那刺耳的声音,嫌弃丢人。
陈秉的目光扫过兴奋的小儿子,又落在大儿子身上。
心道:
一个傲娇装叉崽;一个大力小二货。
大儿子天然就有一股精英范,或许是从小就意识到自己天赋异禀,不同于常人,比弟弟聪明的多,便越来越追求成熟完美,开始嫌弃弟弟幼稚。
这样的陈清宴,倒是比弟弟让人少操心。
就是有点缺少社会的毒打,不过陈秉也没打算强行纠正孩子的性格,孩子的路,需要他们自己走,来到这世上,大概就是要去痛过爱过,去受伤,去跌倒,才不枉来这尘世间走一趟。
“好了,别乱跑了。”姜漓把韫哥儿抱进怀里,父子俩黏在一起,仰头看烟花,这个吵吵闹闹的小哥儿,就需要亲爹爱的牢笼。
韫哥儿环抱自家漓爹爹,撒娇道:“要爹爹亲亲。”
陈秉叹一口气,瞧瞧这事情闹的,本来是夫夫俩恩爱的二人世界,偏偏横插进两个亮闪闪千瓦电灯泡。
他问另一个小崽:“你要抱不?”
陈清宴扭过头,轻轻地哼一声:“不用,我可不是小孩子了。”
陈秉宛如出现医学奇迹般站起身,把这小家伙抱进怀里,又坐回轮椅上去,没见过世面,平生见识堪堪七年的清宴小朋友惊呆了。
“爹还是抱抱你吧。”
陈清宴小脸红扑扑的,他才不像幼稚的弟弟一样,又要抱,又要亲亲,但是,偏要给他的话,也不是不可以。
窝在自家亲爹的怀里,有些眷念这样的怀抱。
“爹,你说我将来要是没考中状元怎么办?”
陈秉好笑道:“谁给你这么大的压力?”
“你和韫哥儿什么都不用做,已经是爹爹们的宝贝。”
第173章 文渊阁大学士
这年秋冬,巴蒙克六万草原骑兵还未攻城前,皇帝便病倒了,听到了联军进攻云中的消息,皇帝病情加重,连续好几日,整个朝堂内外,宫中上下,全都悬着一颗心,生怕皇帝不好了,到了皇权交接、朝局变动的关键时期。
是以云中方面的消息都压着,不敢上递天颜,生怕皇帝听了消息,一口气没提上来,整个人呜呼哀哉,便到了国丧之时。
太子日日在东宫抄写佛经,怀里还抱着个粉雕玉琢的奶娃,皇太孙才堪堪两岁,生得唇红齿白,聪明伶俐,一张面团似的小脸,远远看过去,还以为是个女娃娃。
太子抄佛经,一是祈祷皇帝重病痊愈,二是祈愿驻守云中的恩师平安。
“前线急报!云中六百里急报!”
“云中大捷!”
……
“活捉苍狼大汗巴蒙克!”
云中大捷的消息震荡了整个朝堂上下,所有人都惊呆了,不是怀疑自己的耳朵,便是怀疑自己在做梦。
无数人心里想的都是一句话:
——就这特么的还能赢?
曾经的兵部尚书,如今卸去职位告病在家,早在听说草原联军进攻云中的那日,他便在床头跟妻子说:“这陈秉若是能赢下巴蒙克六万大军,我拿项上头颅举荐他当武英殿大学士!”
“前提是他得活着回来。”
“六万骑兵,那可是六万骑兵!”
……
事实上,云中大捷的消息刚传出来,朝堂内外都是将信将疑的,生怕是假消息,又过了些日子,大汗巴蒙克被活捉的消息传回来,一群人不得不信。
丫的,还真赢了。
“这陈秉,他是当真命硬呢……还是真命硬呢?!”翰林院一众人含泪烧祭文,这些时日,一种翰林文官为陈秉写下的祭文挽联,足够绕翰林院两圈。
眼下烧起来,都能烧个一两天,温暖冬日的严寒。
有的人不解,他去书中寻找答案,找来找去,找到了最初钱班主写的《续三元》,拍板道:“这是阎王不让他死啊!”
还有人大声嚷嚷:“我要找个冲喜的夫郎!”
翰林院掌院拉着谢修喝了个酩酊大醉,苦苦追问:“这就是你的……病弱党徒弟?”
谢修:“……”
“这妖孽怕是要回来了……谢修,你说你到底教了个什么徒弟。”
掌院都已经说话语无伦次颠三倒四了,用现代的话来形容,他就觉得陈秉在为官一道上,完全卡了个bug,一开始陈秉在掌院手底下,从六品的翰林院修撰,历代文科状元的起点,一切都很正常,包括后面的东宫侍读学士,这些都很正常,符合文官的路子。
直到这丫的莫名其妙去东南抗倭,一跃成为越州巡抚,事情开始朝着莫名其妙的发展,一路如黄河发大水一样势不可挡。
“当年让他去东南抗倭,是霍党的人提的?”
谢修点点头,“也是皇帝当时赌气,前一任巡抚打了烂仗。”
“追根溯源,还要提起当初国子监讲学……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。”
掌院嘴角疯狂抽搐:“这就让你那个病弱党徒弟,开启了一段统领军务的‘武将’生涯。”
“还每一场都让他打赢了!”
谢修感到汗颜无比:“……这也确实没想到。”
“历代帝王对待战功累累的功臣,让其交出兵权,也必须给予高官厚禄作为补偿,而这高官厚禄,又必须是‘有职无权’或是‘有权无兵’的清贵职位。”
倘若是寻常的武将,在他立下战功后,卸了人家兵权,让人家去清贵职位上待着,几乎没有一个武官会愿意,大多武官都会抗拒说:“我只会带兵打仗。”
武将在清贵位置上待着,不能行军打仗,没有了战功,几乎也就没有了官场前景,只是在虚高的位置上坐冷板凳。
陈秉这边就不一样了,只因为他从一开始,就是最最最清贵的翰林官!!!!
让他去清贵职位待着,这不是打包让他“升职加薪”的干回老本行,直接坐火箭回到了快乐老家。
正常武将的晋升,应该是总兵升到都督,再一路到兵部,只有极少数才能入阁,成为武英殿大学士;而正常文官晋升的路子,应该先在翰林院治学,再担任各部侍郎,再到尚书,最后入阁。
陈秉一开始是文官的最高起点,前两年都很正常,后面却插了一段属于武官的战功,等他现在回到文官的正常序列时,这些战功帮他跨越了正常文官需要熬出来的十几年资历。
更巧妙的是,陈秉的战功还都是“对外”的,不是对抗草原骑兵,就是平定东南抗倭,这样的战功不会像参与宫廷政变和镇压起义这类的“对内”战功一样,引起皇帝的忌惮。
卸下陈秉兵权,他可不会抗拒说“陛下对不起,臣没有别的心愿,臣只会带兵打仗……”,他一个病弱文官,本就该去清贵的位置上待着。
这难道不是卡了个bug?
“你怕是要有个礼部尚书的徒弟。”掌院估摸了一下皇帝的心思,猜测有极大的可能,皇帝会让陈秉入阁,担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加封从一品太子少保。
对皇帝来说,这个法子一举两得,堪称完美。
“我……”谢修嘴巴张了张,想起了自家那徒弟考乡试之前那吊儿郎当的样子,他当礼部尚书?
他全身的寒毛竖起,感到头皮发麻:“我想辞官归隐了。”
“你可别得意,在这里得了便宜还卖乖,听说那徐檐在家里,成天嫉妒你有这么个徒弟,在一堆青年才俊中挑好苗子呢。”
*
云中到京城,约莫九百里路,从来都是骑马的草原大汗巴蒙克,乘坐了一路囚车进京。
这辆囚车由上好楠木棺材改造而成,棺材板拆了,四面换上了木栏,顶上盖了块油布,白日透风,夜里漏雨,可怜的大汗巴蒙克,手脚戴着铁镣,蜷缩在车里,被沿途围观的百姓指指点点,宛如在庙会上看猴戏。
“看!那就是草原大汗!”
“听说被一个厨子活捉回来,赏金一百两呢!”
……
巴蒙克闭上眼睛,任由那些目光刺在身上,他在心里一遍遍地默念:等到了京城,见了皇帝,一定要让那陈秉吃不了兜着走。
囚车晃晃荡荡驶入了京城,并没有游街示众,也没有传统的午门献俘,只因皇帝还病着,早就免去了那些虚礼,囚车停在西华门外,由两位锦衣卫上前,将巴蒙克带入皇宫。
等穿过一道道宫门时,落拓的巴蒙克已经换上了崭新的面貌,换上一身整洁的草原长袍,洗了脸,束了发,看上去是个被俘的君主,而不是凄惨阶下囚。
巴蒙克沉沉凝着面容,口口声声要求面见皇帝,他要亲口告诉皇帝,那位陈总督,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。
仍在病中的皇帝答应了与他见面。
皇帝让人扶着靠在龙塌上,没有穿龙袍,只是一身简单的常服,脸色憔悴蜡黄,眼下青黑,身边高公公小声道:“巴蒙克带到了。”
“宣。”皇帝的一颗心纠结成了一团,自从得知云中陷入战乱,更有六万骑兵攻城后,皇帝后悔不已,便是得知云中获胜,他那颗悬着的心也不肯放下。
这一场胜利,便是赢,也赢得惨烈无比。
皇帝不忍知晓陈秉誓死守城那几日的艰难困苦,光是想想,他就要揪心痛哭一阵。
他对不起他的秉儿啊。
巴蒙克被带到了皇帝面前,尽管行了三跪九叩之礼,却是神情倨傲。
皇帝打量了他几眼,愈发感到心痛,咳嗽了好几声,方才把话说出口:“巴蒙克大汗,朕听说过你的大名,你过去在草原上纵横无敌,怎么到了朕的云中城下,反倒是折了呢?”
“陛下,臣败于陈秉之手,无话可说,但臣有一句话,今日不吐不快,陛下可知,那陈秉在云中,究竟有多大的胆子,多大的威风?!”
皇帝愣了几瞬,眨眨眼睛,疑惑道:“你且说说看。”
“臣在云中被俘后,亲眼所见,那陈秉手握数万重兵,在军中威望甚高,说一不二,他一声令下,全城燃放一夜烟花,他简简单单一句话,臣与随从战俘,都被他当众辱于校场之上,迫臣起舞,以供众乐!”
“此人实在娇纵跋扈,目中无人,所过之处,军民只知陈总督,而不知有陛下!”
他说完后,目光直直地看向皇帝,只要能从皇帝的眼底,看到一丝猜忌和怒意,他就赌赢了。
中原人有句话:飞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
“你此话当真?”皇帝问。
巴蒙克抱拳道:“没有半句虚言。”
“仗赢了,他让人放了满城烟花?还让你一个草原大汗当众跳舞?”皇帝喃喃重复,“这小子,真有魄力,还有几分少年心性,想当年,他会试的文章写的多狂?”
“巴蒙克大汗,你可知这陈秉,当年还被考官们怒骂是‘狂生’,但他可是平靖十八年,朕亲点的甲午科状元哦!”
巴蒙克:“?”
“这脾气,活脱脱就是朕年轻时候的样子。”
巴蒙克张了张嘴:“……陛下?”
“大汗,你是不知道,当年殿试,朕一眼就瞧中了他,二十一岁,芝兰玉树的一个人,当时朕心里就琢磨着,这孩子,怎么这么像朕……”
“他那状元文章写的文压全场,那可是朕亲自出的题目……”
“陛下!”巴蒙克咬牙打断了他,“此人军权过重,恐有尾大不掉之势,将士们私下都叫他‘桃花修罗’,说他不是凡人,在战场上笑面杀人,取敌人首级如探囊取物——”
“你说什么?他还上了战场?”
“你方才说他单骑出城,身后只带三千兵马,面对你六万铁骑,他还笑着拉弓射箭?”
巴蒙克一脸的屈辱:“是,是,他还射中了臣一箭。”
“朕当真没看错人!你再仔细说说他在战场上的英姿,他受伤了吗?他还笑得出来?有没有受伤呀?”
巴蒙克恍恍惚惚红红火火:“?????”
……
皇帝问了半天陈秉在战场上的表现后,整个人蓦地红光满面,心情好的出奇,连病容都淡了几分,转头对高公公道:
“传朕旨意,云中总督陈秉,战功卓著,忠勇可嘉,着令回京,任礼部尚书,加太子少保,兼文渊阁大学士,入阁参预机务。”
高公公应声退下。
巴蒙克跪在地上,眼前一阵阵发黑,艹,今日面见皇帝,到底是来告状的,还是来帮陈秉升官的?!
心头越想越气,气血翻涌,终于哇的一口,吐血倒地。
第174章 小柳书生
云中获胜的消息传进京城已经有好些日子,对于陈秉的功绩,皇帝没有当即做出表示,而是放任朝堂风声四起,先让满朝文武做好心理准备。
拖到今时今日,拖到巴蒙克进京,很多人内心已经有了底子,猜测皇帝会安排陈秉担任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。
六部,吏部、刑部、兵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工部。
这六部,最适合新任阁臣入阁磨炼的,便是礼部,相对于其他五部,礼部就是这么个神奇的地方,说它不重要的吧,它好像又十分重要;你说它重要吧,它好像又不是很重要。
礼嘛,在很多粗俗武人的眼里,那就是虚头巴脑的东西。
按照重要性来排,六部排名分别是吏部、户部、礼部、兵部、刑部、工部。礼部排在第三名,是个不低不高的位置。
但朝堂里的大臣用脚投票,能选吏部和户部的,傻子才去礼部,礼部就是个清水衙门,吏部相当于人事,掌管官员升迁调任,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,掌管人事的,绝对是一等一的权利核心部门。
其次选择是户部,掌管财政税收,是朝廷的经济命脉,再来就是兵部,武将调遣,军械粮草,亦是重中之重。
之后是刑部和工部,这两个都是“苦差事”的部门,刑部掌握律法大案,有“生杀大权”,但待在刑部这种地方,容易得罪人,出了冤假错案更是要倒大霉,是个有权利的烫手山芋部门;而工部负责水利工事等等,是六部之中地位最低的,但有“工程回扣”,可以捞油水,但也会因为修筑河堤不利之类的,被皇帝当替罪羊砍头。
礼部就是最后的,既没有人事财政大权,又没有油水,纯纯只有“面子”和“名声”的地方。
面子和名声也不能当饭吃呀!
也因此,皇帝想让陈秉入阁,选择安排礼部尚书的位置,是最少朝堂阻力最不得罪人的方式,不过,光是入阁的话,安排礼部侍郎的位置就够了,但偏偏陈秉过去担任云中总督,又立下大功劳,总不能给人降职吧?
那么安排礼部尚书,加封从一品太子少保,便是最最体面完善的举措。
皇帝是这么想的,满朝文武也是这么想的,但独独都没想到临门来了这么一着,皇帝听了大汗巴蒙克的话,情绪激动,于是把东阁大学士,改成了文渊阁大学士。
内阁三殿三阁,东阁排最末,文渊排倒数第二,年轻的阁臣一进去,多是东阁大学士,皇帝直接给他点成了文渊阁大学士。
“文渊阁大学士?”
“陈秉他配‘文渊’这两个字吗?!”
听到皇帝圣旨消息的所有人容色各异,尤其是翰林院里面的老翰林,清流派里面论资排辈的老东西,一个个都不得劲了。
东阁,代表着资历尚浅,陈秉二十七岁入阁,去东阁也就罢了,文渊阁?他配吗?!
虽然名字排名不一定代表什么,可三殿三阁之中的文华殿和文渊阁,都代表着内阁之中,学术论道,学术渊博之人才配担任的位置。
就像是武英殿,得有军事才能的人才配兼领,一般是兵部尚书。
吏部尚书情况特殊,倒不一定入内阁。
“是,陈秉他是高中状元,可历代哪个状元不需要在翰林院潜心治学十年,哪个阁老不是四五十的年纪?”
四十岁入阁都算年轻的,还有七十岁入阁的,大部分内阁阁臣的平均入阁年龄,多在五十岁左右。
其他阁臣的年纪,都能当陈秉他爹啦。
“这些年他都在外治理,不是东南抗倭,就是北边对抗北虏,陡一回京,他能当得起‘文渊’两个字?”
新任首辅徐檐,在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,都被狠狠扎了一下心,是的,这年霍首辅已经老了,终于被忍辱负重、蛰伏多年的万年老二次辅徐檐斗败下马,被迫致仕,首辅的位置换人坐。
徐檐能斗败霍首辅,也是多亏了这几年陈秉在东南西北蹿上跳下,狠狠重击了霍党的势力,同时提升了清流党的名声地位,让清流党不再是所谓的空谈,霍党的势力影响越来越小,霍首辅致仕,也就代表着,皇帝已经不需要他了,整个国家运作,曾经权倾朝野的霍首辅,也不再是“不可或缺”的那个人。
徐檐忍辱负重多年,熬了二十多年老资历才熬上了首辅的位置,他刚坐上位置,根基并不稳固,一边要对霍党的势力进行清扫,一边还要培植自己“徐党”的势力。
以前对抗霍党的时候,徐檐在清流派中举着“反霍”的大旗,一呼百应。
现今却又是形势反转。
才当上首辅,还没高兴两天,徐檐现在十分心梗,陈秉,二十七岁,文渊阁大学士,最年轻的阁臣,他还是六元及第的状元,战功赫赫,说是千古第一人也不为过,这样的存在,显得像徐檐这类的老资历像个笑话。
更别提徐檐与陈秉的师父谢修是同年的进士,而谢修还是当年状元,便也压了他一头;谢修一气之下辞官归隐,更是被奉为清流派精神领袖,以清流的名声全身而退,而自己却在霍首辅的阴霾下忍辱负重,委曲求全;便是门生弟子,徐檐自己的门生若干,竟没有一个能比得上谢修的那根独苗苗。
这下徐檐的心态都有点炸了。
更遑论朝堂权利斗争是个“零和博弈”的地方,首辅的位置有且只有一个,一旦登上那个最高的位置,再环顾四周,心态就不一样了。
周围全是要把自己拉下马的人!
其中威胁他徐檐首辅地位最大的敌人,不是霍党在内阁的残留,现在的次辅——霍首辅的大几子,而是新入阁的陈秉,他有帝王恩宠,还有功劳在身,虽说他身子骨差,太医说他活不过三年,可三年又三年,这都快六年过去了,难保陈秉不会再拖三年,也难保皇帝不会发疯,突然想让自己心肝宝贝状元,在“首辅”位置上逝世,给他全一个千古好名声。
另外,本朝的内阁,有点风水讲头,皇帝执意让陈秉入阁,未尝不是像谢修给陈秉取字“长生”一样,给他“延长生命”。
都道“人生七十古来稀”,殊不知我朝阁臣的平均寿龄能达到七十岁,首辅的平均寿龄,也在七十岁上下,多得是阁臣能活到八九十岁,最老的阁臣活到了九十八岁,所以呢,在大众印象中,能入内阁的人,大多寿命很长。
要知道本朝皇帝的平均寿命才四十几呢,阁臣却有七十,不得不令人感慨,也因此有“阁老”这个词出现。
总之,陈秉这个二十七岁入阁的男人,狠狠的拉低了阁老的年龄平均数,哪怕他活到了四十岁,也是狠狠拉低了七十岁这个平均寿龄。
就怕他真的应了风水,让他活到了四十岁,三年又三年,徐檐心态就要崩了,怕自己这个首辅的位置坐不了几年,便要被年轻新秀挤下台。
现在的陈秉,在徐檐的眼中,不可不谓“眼中钉,肉中刺”,但他为人隐忍圆滑,哪怕心头再恨,也不肯轻易表现在外,但背后的小手段不会少。
“我现在撑着活下去唯一的信念,正是为了看陈秉的结局。”
被斗败了的霍首辅躺在病床上,喝着下人递上来的汤药,如此说道。
和徐檐同朝为官多年,他对徐檐这个人心知肚明,同样他也知道,站上首辅这个位置的时刻,心态上会有多么大的变化。
陈秉他会走到什么位置呢?他存在的本身遮住了所有人的光辉,除非他的政治生涯蒙上污点。
霍首辅颇显得老谋深算的嗤笑一声:“隆宠太甚,只会害了他。”
礼部尚书的位置不重要吗?
重要啊。
礼部只在特殊的时间点和特殊的事件中重要,眼下马上就有一件大事。
皇帝现在把陈秉放在礼部尚书的位置,他是进入内阁没阻力了,也是妥善卸下了兵权,但想想此时的年份,何尝不是把陈秉放在火上烧烤。
*
皇帝的圣旨加急送到了云中。
“恭喜了,陈阁老。”来宣读圣旨的太监语气十分热切客气,还当众喊了声“陈阁老”。
文渊阁大学士,虽然只有五品,但谁又不知道,入了内阁,便相当于事实上的宰相,只不过这宰相有好几个。
总督虽然在地方权力大,而只有进入内阁,才能真正插手整个国家治理,制定方针政策。
“陈、陈、陈阁老?”沈万良、刘一手等人,听见这个词汇,太魔幻了,就感觉跟做梦一样。
表哥赵德兴等人,更感觉像做梦一样。
“我,我表弟夫?这就是阁老了?”
他们一家子的武夫,愣是横空出了个文官牛逼分子,这丫的还是他那小哥几表弟曾经的赘婿。
这谁敢信?
姜漓呆呆的:“阁老?这不把人给喊老了?”
陈秉摇了摇头,“这位阁老的‘老哥几夫郎’,收拾收拾行李,咱们要回京城繁华之地了。”
在外当了几年土皇帝,又经历过姜漓遇刺这件事,陈秉倒是想回京城待着了,虽说京城天子脚下,伴君如伴虎,但也不容易以身犯险。
另外,礼部尚书,多好的“咸鱼”位置,换其他的,他还不想当呢。
在这个礼部尚书位置上多干两年,好好的摸鱼吃瓜吃美食。
为什么这么说?
因为礼部是六部之中伙食最好的那个,且礼部掌管天下祭祀、宴飨、外交接待,无论是筹备祭品,还是朝廷宴会,亦或是接待外藩使臣,其中的菜色,都需要礼部官员率先“试吃”。
可谓是“菜单我来选,美食我先吃”。
可以以权谋私,好好带老婆吃几口美味的。
他饼饼官场混了几年,可算是混到了理想的位置。
“感觉就像是做梦一样。”姜漓扑进自家老攻怀里,一脸懵逼,整个人迷迷糊糊。
他莫名其妙的就要当宰相夫郎啦?
之前还想着跟夫君共赴黄泉呢。
*
即便如今官场已经没有了“宰相”这个职位,但是入阁,在大众所有人眼中,便相当于“拜相”。
陈秉担任文渊阁大学士,这消息传回老家清河县,已经是次年元月后,最最炸裂的群体要数梅溪书院的一众学子。
“陈秉担任礼部尚书?”
梅溪书院的学生都要疯了,红红火火恍恍惚惚,六年过去,我还在学院读书,当年的同窗尼玛的都要主持科举考试了,还不是担任主考官这么简单,而是由他来决定主考官。
“陈秉,平靖十七年两江省解元,平靖十八年甲午科状元……现在是平靖二十三年,今年又是八月秋闱乡试,距离他考上解元还不到六年,他现在已经是礼部尚书,今年岂不是由他来挑选每个省的乡试主考官?”
简直要疯了!
“我要疯了,我和他当年是同窗,一起参加过月考,我还没考上举人!”
“别这么快疯,如果不出差错,他会主持明年平靖二十四年的春闱会试,你要是今年考上举人,会在京城见到他哦。”
正在备考乡试的柳子安听说了这个消息,他是登时两眼一黑。
六年过去,柳子安也做了父亲,他心头有七成的把握,今年秋闱乡试能考中举人。
甚至还能参加明年会试。
之前还跟妻子唏嘘,陈秉被外放九边重镇云中,可能就……这辈子没有再见的机会。
但今年开春,消息就炸了,当年同窗故友,已经混上科举考试最大的头头,他选主考官,他主持会试。
嘤嘤嘤,柳子安只想哭。
要问柳子安是谁?
便是当年在书院里秀贤妻,被妻子孔淑娴重拳出击“见贤思齐”的那位小柳书生。
第175章 歪脖子树
元月的云中,依旧满城堆雪,浩瀚苍穹层云翻滚,一缕金光穿透缝隙,落在城头巍峨的旌旗上,像是挥出一道薄金的剑芒。
这日天还没亮透,前云中总督陈秉即将携带家眷离开云中,远赴京城述职就任尚书之位。
还未出总督衙门,满城的街道站满了人,挤得水泄不通,有站姿挺拔的士兵,更多聚集的是老百姓,手里还举着伞一样的物件。
沈万良惊讶了一句:“……竟是万民伞?!”
与百衲衣一样,万民伞,同样是每户人家剪下一块碎布,千千万万的碎布,被缝合制作成布伞,上面叠满了赞颂与祝愿。
这可是话本上才见到过的东西。
“陈大人忠君爱国,守护百姓,云中城墙至今仍在,正是因为有大人在。”
“有了陈大人,我们才能喝上好茶,烧着煤炭,过一个温暖的冬天。”
……
听着这些话,沈万良眼睛里蓄满了泪花,一瞬间脑海里闪过无数画面,快速撰写成锦绣文章,那一字一句,把他自己都感动的泪流满面。
越州的百姓为大人造生祠,云中的百姓给大人制作万民伞,更惊讶的是,举着“万民伞”的好些人中,居然还有体格健壮者,一看就是草原部族,缝得还是兽皮。
在众人的簇拥之下,陈秉走出总督衙门,瞧见街上的景状,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愕然,转头视线落在沈万良身上,无声地问:你弄的?
“这哪能啊。”沈万良凑上前小声说:“大人,小的这几日在忙什么,您又不是不知道?”
说着,他的眼神往陈秉身上的装束递了递。
陈秉:“……”
本想着今日乘早出城,接下来路途遥远,为了在路上陪伴老婆时多增添些趣味,陈秉特意换了身特殊定制的单肩甲赤玄双色戎装。
左肩玄色金甲,右肩赤红叠金色云肩祥云领,古代没有这种制式的衣服,这类单肩甲胄双色不对称拼接衣服,多是以后游戏中装备的设计,穿起来没什么防御的作用,纯纯的好看。
陈秉让沈万良开了不少家成衣店,便让其帮忙定制了几身特殊衣服,自家老婆不是想看黑色的夫君嘛,作为爱老婆的好男人,哪能不满足?
是打算开屏,但也没打算在这么多双眼睛之下开屏。
可在众目睽睽之下,也来不及去换身衣服,只能这样上马,一路骑行至旌旗摇曳的城门口。
一个骑在大人肩头的小孩,眼睛都看直了,惊呼道:“那就是陈大人?陈大人真好看,比戏里的少年将军还要好看。”
“小孩别瞎说,哪能把唱戏的跟大人比,大人可是真将军!”
兵士们艰难维持一条道路,无数双手伸出来,有送鸡蛋的,递酒碗的,塞棉袍棉鞋的,“大人尝尝这个。”
“京城天冷,大人要注意保重身子。”
“路途遥远,一路平安。”
……
骑马来到城门口,一众军中将领兵士早就在城外候着,筹备着饮酒践行,等见到了陈秉,领头的那位将手中腰刀拔出,刀尖朝天,仰天喊道:“云中镇全体将士,送陈大人——”
身后将士齐刷刷的拔刀出鞘,刀光映照在雪地里,连成一片白亮耀眼的墙。
陈秉下马,站在一片刀光之中,红色的披风猎猎,他环顾一周,饮下手中那碗酒,“诸位,云中的城墙,今后便交给你们了。”
“大人放心!”
……
沈万良看着眼前此情此景,心想也不怪皇帝要把大人召回京担任礼部尚书,再这么下去,以大人在军中威望,振臂一挥,咳咳咳咳——
而他们大人,当真是货真价实的文科状元。
不过,对于大人即将入阁担任文渊阁大学士,沈万良为其感到犯怵,自从他来到陈秉身边后,或者说,一开始陈秉便是去越州平倭,接下来又去云中,沈万良相信陈秉的策论实务治理能力,也相信他的战场指挥能力,而到了今日,到底忍不住怀疑他的“学识”功底。
大人平日里也不怎么看书,沈万良印象中最深刻的画面,更是陈秉在比武大会上当众看话本,咳咳,那话本还是他写的!
也不怪沈万良对自家大人的状元之才抱有一丝丝怀疑,实在是平日里不见他掉书袋,嘴里更没有几句“圣人言”和“祖宗规矩”。
都道“学如逆水行舟,不进则退”,陈大人此番回到京城,离开了刀剑风霜的边疆,但那文官中的厮杀,虽不见兵戈血肉,却更是残酷无情。
就怕大人一回去,被京城各类名士大儒碾碎成渣渣。
这让沈万良感到忧心,在他记忆里,陈秉实在不是擅长打嘴炮的那种人,能动手就绝不逼逼,说砍人就砍人,当初杀镇守太监,都没憋出几句大义凛然的话。
这样的大人,回到京城,一堆的老资历,老儒生,又不能对他们动武,自家大人能吃得开?
更微妙的是,霍党眼下倒台了,清流党一派形势大好,霍党虽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,但作为首辅的徐檐不至于现在对霍党斩尽杀绝,那显得太难看,太不近人情。
曾经一致对外有共同敌人的时候,清流党内部还算和谐,现在没了外敌,清流党内部联盟瓦解,难保不会把矛头对准陈秉。
陈秉天赋异禀,年少高官,又获得帝王宠爱,不知招惹多少嫉恨,把他树立成新靶子,更有利于新党团结内部。
不说在古代政治,哪怕在现代饭圈,十几岁的脑残粉都知道,树立一个共同的敌人,一个强大的外部威胁,是团结内部最简单有效的手段。
陈秉回京入阁,担任礼部尚书的路上,怕是步履维艰,稍有不慎,便要摔下万丈悬崖,竟比这北境边镇还要凶险万分。
皇帝对自家大人的宠信到底有几分真心?
以大人如今的民心和在北境的军中声望,必定引起帝王猜疑,皇帝该不会是想卸磨杀驴吧?
沈万良回头去看那万民伞,眼中盈满了热泪,这是荣耀,亦是大人的催命符。
在那一刹那,这位话本大触脑袋里,闪过无数忠臣良将折戟沉沙的惨淡剪影。
陈秉不知道这家伙脑子里的百转千回,骑着马行驶一段路,让人去通报马车里的陈阁老夫郎,邀请漓公子一同骑马看风景。
“陈大人,漓公子说他身体不适,要待在马车里休息。”跟在姜漓身边的侍人疏桐上前来回复道。
陈秉听了这话,没做声,下马将马儿交给旁人,走到皇帝特意派人送来的驷驾轩车旁,示意车夫暂停,掀开车帘,走了进去。
这御赐的轩车内部大有乾坤,车厢比寻常马车宽出一尺有余,底下铺着厚厚的毡毯,车窗上镶嵌的全是云母片,更是一整块打磨精细的云母,既能透入天光,而又不漏一丝寒风。
最里面有叠着锦被的软榻,四面不少暗格,边上还有紫檀木茶几,桌底镶嵌了铜扣铁片和磁铁,整个小几牢牢锁在马车里,茶盏放在其上,里面茶水连波纹都没有。
后壁上矮柜有一整套华美的茶具,底下还镶嵌着个精致的碳炉,可在车上围炉煮茶。
陈秉上来时,姜漓正好煮了一壶茶。
他还带着车窗外的风雪森寒,一进来暖意如春,直接将披风解下,随手扔在一旁。
姜漓回头见了他,立刻放下手中杯盏,将陈秉拉到自己身旁坐下,抬手抚摸过柔软的流苏耳饰,一张俏脸红得滴血。
“你怎么打扮成这样?”
“夫君……你也是真敢穿!”
眼前的陈秉金冠束发,高高的马尾垂到了腰侧,系着朱红色的绦子,俊美无俦的脸庞显得格外张扬,还有几分桀骜不驯。
最最惹眼是他双耳上佩戴的红宝石流苏耳饰,那红流苏很长,垂到了胸前,与墨发上系着的红带子交映成辉,不带有半分柔美,却像个少年将军一样英姿飒踏。
看得人脸红心跳。
刚才打马游街时,竟比他当年状元游街时还要惹眼,沿途不知道多少女子小哥儿倾心于他。
这还是在苦寒边镇!要是这般去京城闹市上走一遭,哭着闹着要嫁给他的贵族世家小姐公子不知多少,何止满楼红袖招。
两厢对比之下,当年他夫君一袭天青色广袖长袍纱衣,清雅如谪仙一般的模样,居然算是禁欲守男德了!!!
“你怎么能戴这个……你、文官不戴这个。”姜漓狠狠盯着那两流苏耳饰,怎么有人戴耳饰这般好看呢,又英气又惹眼,透着一股藐视权威的恣意妄为。
和女子小哥儿不一样,在朝堂上,男子是不戴耳饰的,尤其是文官,口口声声念着什么“身体发肤受之父母”,只有武将才会打耳洞佩戴耳环。
男子戴耳环被视作勇武的象征,尤其是在北疆与游牧民族作战获胜的将军,流行佩戴耳饰,作为彰显胜利的标志。
这要是让那群自诩大儒的人见了,绝对是挑战老古板敏感的神经。
“不是想要黑色的夫君吗?”陈秉邪邪的笑起来,整张脸全然没有平日里的清俊如仙,反而是另一种别样的张扬锐利。
他故意逗姜漓:“回京路途遥远,满足你红杏出墙的愿望,咱们一起给那陈长生戴绿帽。”
“你少胡说八道!”姜漓被他那一个个“红杏出墙”“戴绿帽”的词汇刺痛了耳朵,红着眼睛,兔子一般瞪着眼前的男人。
“宝贝,你这就哭了?”陈秉连忙坐直了身体,被他那不讲道理的豆大泪珠子吓一跳。
“你不准说我什么红杏出墙戴绿帽之类的,我听了心里难过,反正你不准这么说。”
陈秉将他抱在怀里,轻声哄道:“好好好,不说了。”
姜漓在很多事情上都洒脱不计较,而在有些事情上又十分敏感,显然是开不了这样的玩笑。
陈秉也觉得自己做的有些过了。
“夫君就喜欢你这性格,觉得不舒服咱们就直接说出来,别憋在心里。”他低头温柔的亲吻姜漓的眼泪,觉得自己心眼也是够坏的,虽然嘴上轻声哄着,心里却想着哭泣的老婆真美味。
姜漓揩了揩眼泪,哑着声音道:“你干嘛一直计较这个,不管是什么样的夫君,不都是你吗?就像是我在很多年前种下的一株梅树,他是我最心爱的那棵树,我日日陪伴他,为他修剪枝丫,只盼他开花,他年年冬天都开红色的梅花……很多年过去了,他突然变成了歪脖子树,还开出了绿色的花,他不还照样是我最心爱的那棵树。”
说到“歪脖子树”“绿色的花”的时候,他语气变得咬牙切齿不少。
“我在他身上倾注了那么多心血,哪怕死了也要砍下来给我当棺材!”
陈秉连忙道:“这都还没出正月,别说不吉利的话。”
“哪怕是烂心肝的树,也是我的,谁也抢不走。”姜漓抱住他的脖颈,眼里噙着泪,一颗心却是七上八下的,危机感满满。
陈秉轻轻拍着他的背,脸上只是笑:“抢不走,当然抢不走,你赶都赶不走。”
“你别这么笑。”姜漓的心跳得飞快,更加紧张了,他夫君之前端然如仙的姿态,只让人感到“只可远观不可亵玩”,而现在这副撩人俊美的样子,只会让人想要把他弄到床上睡觉。
这还得了?
在云中没什么不好的,姜漓自信自己的容貌超脱常人,而回到京城就不一样了,如花美眷,似水流年,那些个世家贵女,貌美佳人,可不单单只有美貌。
他夫君还不到而立之年,便是京城大官,多少人想要往他床上塞女子小哥儿。
他还打扮得如此招人……姜漓含着泪咬在他的喉结上,心急如焚,浑身气血翻涌。
“这一身打扮,还有这耳饰,谁给你做的?”
陈秉祸水东引的甩锅道:“沈万良给的。”
丝毫不提衣服饰品设计图样全是他自己画的。
“哦。”
姜漓窝在他怀里垂下眼眸,安安静静的,也不知在想些什么。
陈秉环抱着他,嗅着车厢里温和的熏香气味,闭上眼睛,就像是冬日怀里抱着一只暖呼呼的小猫儿一样的温馨静谧。
“来,吃块糕点。”